| 石阡县贸易合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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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3 10:23 文章来源:石阡县贸易合作中心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铜署明电1号文件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组织商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了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和地区商务局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规范促销行为和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成立了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领导为成员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为抓好此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石阡县贸易合作中心与县物价局签定了“猪肉调价备案登记制度”。贸合中心加大执法力度,从人员上充实执法队伍,加大市场巡查,规范交易和促销行为,维护正常流通秩序,促进供应充足有序和价格稳定。要求县定点屠宰场务必保持正常加工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妥善处理,及时反映上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影响面大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如出现停电现象,县屠宰场要采取应急办法进行人工屠宰,确保市场猪肉供应。
三、稳定物价,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为维护市场正常流通秩序,稳定物价,中心领导亲自带领商务执法队员于元月8日至20日期间对中心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以及肉市进行了严格检查,对9户违规经营者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对屠工屠商进行宣传。在屠宰场、中心农贸市场、超市张贴了《重要商品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经调查,该县肉品价格一直稳定在每公斤18元至26元之间,没有出现异常情况。中心领导要求商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工作,克难奋进,对市场上重要商品的供应随时掌握情况,逐步建立健全监测、上报、预警、应急相衔接的价格快速反应机制。到目前为止,中心农贸市场日鲜销生猪30头左右,基本保持平稳。(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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