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企业设立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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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7 11:03 文章来源:遵义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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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拍卖企业设立审核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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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遵义市商务局 |
机构代码 |
722110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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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职位/手机 |
市场运行建设科/欧洪维/办事员/13508519191 |
承办人/职位/手机 |
市场运行建设科/欧洪维/办事员/135085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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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职位/手机 |
外国投资管理科/胡新鸿/科长/13985675277 |
批准人/职位/ |
张显敏/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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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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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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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1、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商务局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初审意见,报省商务厅审核; 2、省商务厅收到初审意见后,1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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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有一百万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面积不少于一百平方米的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两名以上拍卖师;五名以上取得拍卖从业资格或者房地产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资产评估、产权经纪等从业资格的人员; 5、 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6、符合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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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一章第十一条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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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书; 2、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5、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6、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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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初审同意,上报省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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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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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出证照 |
初审同意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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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有效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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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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