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市商业网点规划文本(0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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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2 10:20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遵义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整体推进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目标;有效实施《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年)》,进一步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开发城市的各类商业资源,促进遵义商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遵义市商贸流通业的提升和外延扩展,加快遵义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步伐,按国家商务部关于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要求。特编制《遵义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依据《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发展规划》、《遵义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手册》。
第三条 范围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年)》的规划范围基本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到物流区和大型专业市场的建设需要,近郊城镇也是规划的另一层次范围。
2、商业范围
本次规划商业范围为商业体系、商业街、物流区及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大型专业店六类。
3、规模范围
(1)、超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大型专业店: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3)、大型购物中心50000平方米以上;
(4)、专业市场: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第四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商务部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建商发[2004]180号);
《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遵义市总体规划》(1998-2020年);
《遵义市城市近期建设(2006-2010年)》;
第五条 本次规划年限近期为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远期为2016-2020年。
第六条 本规划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遵义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区域内的所有规模以上的商业网点的选址、建设及经营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 商业发展战略
第七条 商业发展总体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依据遵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要求,以内涵提升和外延扩展相结合,大力发展城市商贸流通业,为实现遵义市商业规划目标;推动遵义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加快遵义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步伐;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商业基础。
近期按照《遵义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从遵义市经济发展和商业网点建设的实际出发,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第八条 2010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商业体系,将遵义市建设成为区域集散中心,初步实现商业现代化。2020年将遵义市建设成为商贸流通业具有跨省域影响力的商业中心城市之一。三级商业中心体系更加完善,
2010年遵义市商业营业面积总量控制300万平方米以内。2020年宜控制在400-600万平方米。
规划目标:合理布局城市三级商业中心,建立城市商业网点框架体系,对一些重点商业设施进行定址控制,为商业网点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第九条 规划原则
1、依据城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原则。
2、商业网点规划要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商业网点规划同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4、商业网点规划要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5、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环境整治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以人为本,利民便民的原则。
7、坚持商业网点层次性规划布局的原则。
8、坚持商业网点规划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 商业网点体系与布局规划
第十条 商业网点体系规划由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和社区级商业中心构成。
1、市级商业中心
市级商业中心以中华路、万里路、澳门路为轴,东、西以外环路、东联线、子尹路、法院街、大兴路、为界,南北以桃溪路口、深圳路为界的7平方公里范围。业态以购物中心、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等为主;商品品种齐全,能够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足购好的需求;另一方面它还能为消费者提供文化娱乐、金融、邮政、信息、旅游等方面的服务,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方位消费需要。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
2、区级商业中心
区级商业中心共规划10处,其主要功能是就近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商业服务,分流市级商业中心部分职能,缓解老城区交通、环境压力。商业门类、品种较为齐全,以中高档为主;商业业态以大中型超市、专卖店等为主;商业设施比较先进,购物环境较好。区级商业中心建筑面积宜在5万平方米以上。用地面积控制在0.5平方公里左右。
其分布如下:
①、忠庄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在忠庄片区南部组团中心商业用地上建设忠庄区域商业中心。规划设置大型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等,建设位于区政府北面的国际大酒店,并在南部组团中心新建3座三星级以上酒店,适度设置餐饮、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设施;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农贸市场。建成以现代新型零售业态为主,档次适中、功能较为完善,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的区域商业中心。
②、桃溪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在桃溪片区中心商业用地上建设桃溪区域商业中心。规划设置文化市场、中型超市、药材市场、中型百货店,适度设置餐饮、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设施;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农贸市场。
③、南宫山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在南宫山片区中心商业用地上建设南宫山区域商业中心。规划设置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群、市级货物流通中心等,设置大型超市1处,中高档百货店1处,以及为物流配套的餐饮、娱乐、宾馆、展示等设施。建成物流功能强大,集散作用明显,市场要素齐备的区域商业中心。
④、老城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在子尹路、老城步行街周边建设老城区域商业中心。除对现有商业设施进行调整改造外,应重点建设为旅游业服务的商业设施,不宜新建大型商业设施。沿街适度设置专卖店、专业店、便利店等现代商业业态网点以及餐饮店、文化娱乐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基本建成以旅游为主、商业结合、功能完善、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区域商业中心。
⑤、香港路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以港澳商圈为核心,澳门路、香港路、贵阳路、上海路、北京路、中华北路、松桃路、外环路、所包围区域建设港澳区域商业中心。除对现有商业设施进行调整改造外,不宜新建大型商业设施,沿街适度设置专卖店、专业店、便利店等现代商业业态、网点以及餐饮店、文化娱乐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成以商贸为主,功能完善、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区域商业中心。
⑥、高桥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在高桥片区遵巷路商业用地上建设高桥区域商业中心。规划设置高桥商贸城,发展仓储业,建中型超市1处,适度设置专业店、便利店等现代商业业态网点以及餐饮店、生活服务设施。
⑦、南京路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在南京路区域与苏州路交汇处建设以南京路为核心,广州路、厦门路、深圳路、珠海路所包围区域建设南京路区域商业中心。规划设置大型超市1处,中型百货店1处,文化市场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等。并在南京路组团中心新建2—3座三星级以上酒店。加快这一区域餐饮、休闲、娱乐产业发展;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农贸市场。建成以现代新型商业业态为主,高、中、低档次结合,功能完善,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区域商业中心。
⑧、董公寺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在董公寺片区中心商业用地上建设董公寺区域商业中心。规划设置种子农贸批发市场、市级物流中心等,设置大型超市1处、中高档百货店1处,规划设置三星级酒店1—2座以及为物流配套的餐饮、娱乐等设施。建成物流功能强大、集散作用明显、市场要素齐备的区域商业中心。
⑨、汇川大道区域商业中心
汇川大道区域商业中心位于汇川高坪河以东,结合汇川大道片区的开发建设,在汇川路周边发展一定规模的超市、日用百货等商业
服务设施。
⑩、南门关片区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位于南门关(贵州冶金建筑公司区域)建设3000 m2 以上的农贸生鲜超市,配套建设便利店、餐饮、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设施。
3、社区商业规划布局
①、住宅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上或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社区(居住区)应列入重点建设区域,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在20万m2以上或人口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社区是建设的关键。
②、社区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S50180-93)(2002年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邮电以及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如照相、洗染、家电维修、普通礼品店、音像制品店等网点的配套。
③、人口规模与商业网点配置的对应关系。
a、达到3000人,设置便利店、生鲜超市、书报亭、医药店、餐饮店等网点。
b、达到5000人,增设综合超市、服务类店铺(如美容美发、照相冲印、洗衣、家电钟表及日用品维修、影碟影带出租)等网点。
c、达到2万人,增设中型超市、生鲜超市,各类专业店(如服装店、医药店、家电店、书店)等购物网点;餐饮店、旅店等餐饮住宿网点;文体娱乐场所等。
④、在社区商业中心应限制设置百货店、大型超市、大型专业店、仓储式会员店、商业交易市场等大型商业设施。
第十一条 超市、大型专业店布点规划原则上向市级、区级商业中心地区集中,超市的服务半径按1.5公里(间距3公里)进行控制;大型专业店的服务半径按3公里(间距6公里)进行控制;社区级商业中心可适度发展一定规模的超市。
第十二条 农贸市场
原则上按照每个社区(3-5万人)设1个室内农贸市场,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集肉菜零售、配送和其它购物功能于一体,禁止设置露天农贸市场。具备条件的要推广改造为生鲜超市。
第十三条 物流配送中心规划布局
物流配送业作为现代物流业完整供应链的关键环节,是现代流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商贸向现代商贸转变的重要标志。
1、南宫山市级货物流通中心:布局在南宫山区域商业中心内,占地25.0公顷,主要为遵义市及周边地区提供综合性物流服务。
2、忠庄现代物流中心:忠庄立交桥西南面邻近贵遵高等级公路及遵崇高速公路,占地7.0公顷,为综合性物流中心,衔接并辐射全市及邻近省、市、县、区市场。
3、药品物流配送中心: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区内遵义大道西侧,占地2.0公顷,为高新技术产业区企业和各地医药客商提供产、供、销配套服务,逐步实现对遵义市及周边地区各连锁药店、医药批发企业、医院、医疗诊所和相关单位的药品物流配送。
4、南站物流中心:位于遵义南站西侧,占地2.0公顷,为遵义市各县(区、市)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物流配送。
5、董公寺现代物流中心:位于董公寺遵崇高速公路下线口至高坪新黔沿线区域,占地60公顷。为综合性物流中心,衔接并辐射全市、邻近省、县、区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物流配送。
6、高桥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位于高桥遵崇高速公路下线口,占地20公顷,规划建设综合性物流中心,衔接并辐射全市及周边省、市、区市场
7、龙坑物流中心:位于龙坑镇龙坑社区,占地170000平方米。
第十四条 专业市场规划
1、农副产品类。重点发展坪丰农副产品市场、汇川区鱼芽村水果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衔接并辐射全市及邻近省、市、区市场。规划在龙坑镇、巷口镇和高坪镇新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占地5.5公顷,逐步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畜禽类。规划位于遵湄路口凉水井一带分设畜类、禽类交易市场。
遵义县畜产品交易市场。位于南白镇白锦社区西门关,占地15000平方米。
3、农资类。规划位于遵义南站和汇川大道至东联线分别建设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4、粮油类。规划位于新店子原有粮油批发市场一带,以南站铁路货运为依托,辐射遵义及周边地区。
南白镇娄山社区粮油交易市场,为区域性市场,占地12000平方米。
5、烟酒类。规划位于忠庄区域商业中心西面,占地2.0公顷;位于汇川大道南段,占地10公顷,为遵义市及全国各地的烟酒产品配送、批发,服务于遵义市并辐射周边地区。
6、钢材类。近期以万福钢材市场、董公寺钢材批发市场为主,规划建设钢材仓储配送中心、钢材剪切加工基地等三大项目。
7、建材、装饰、家居类。规划以占地3.0公顷的沙坝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和沈阳路建筑装饰材料市场为主体,在已建成的沙坝、天宇建材市场的基础上扩建,成为黔北最大的室内外建筑装饰材料专业批发市场。
8、日用百货类。重点建设苟家井批发市场和沙河市场,苟家井主要以改造建设为主。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依托现有小商品专业批发特色,调整结构,整合经营销售范围。规划建设高桥商贸城,提高产品的档次和种类,以形成良好的商业服务环境。
9、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类。
建设遵义国际汽贸城和长沙路汽车城。遵义国际汽贸城位于忠庄镇政府南面遵义大道西侧,占地13.0公顷,是集汽车及售后服务,汽车及汽车文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汽车市场。
遵义二手车(设备)市场。近期在现有旧车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建立遵义二手车(设备)交易市场,待条件成熟后,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方便交易、节约用地、适当控制、防止重复建设的原则,在汇川区再建立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二手车及设备(含二手摩托车、农用车、挖掘机、特种车辆、装载设备等)搭建交易、流通、置换的服务平台。
同时将马栏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场改造为旧机动车辆回用件专业市场
10、医药、保健类。规划在高新技术产业区,与现有的药业园区配套,建设遵义市医药、保健类物流区,同时,在沙河区一带规划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以满足区内生物医药等企业的物流要求。
11、文化、音响类。规划在广州路、珠海路、沙河区整合经营销售范围,提高产品的档次和种类,以形成良好的商业服务环境。
12、对遵义市物资、交通、商业系统的仓库、场地和铁路专用线进行资源整合、设施改造,建设一批现代化的仓储设施,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物流需求。
13、五金、机电类。规划位于万福桥和汇川大道建设五金、机电市场,万福桥在现有基础上形成一定的专业经营规模,规划后提高档次和品牌,建议连锁经营。
14、再生资源类。规划在董公寺镇061基地闲置的3415厂区设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循环经济提供实施载体。
15、花鸟类。进一步完善杭州路花鸟专业市场。
第十五条 商业街布局规划
1、商业街的建设应注意保护和继承城市历史文脉。
2、商业街建设的整体风格应与城市总体环境协调。
3、商业街的建设应注重配套设施:停车场、休闲广场、公厕、绿化景观、街头小品等。
4、本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完善下列17条商业街。
老城商业步行街
红色旅游一条街
万里路商业街
中华路商业街
宁波路美食街
合众路美食一条街
状元路欧陆风情一条街
澳门路美食街
黔北风情一条街
延安路商业街
珠海路商业街
汇川大道红色生态休闲街
香港路商业街
广州路商业街
杭州路商业街
南白镇万寿街休闲购物广场
龙坑商业步行街
第四章 规划实施对策
第十六条 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
1、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依法管理为主转变。
2、由具体建设项目管理向宏观政策管理转变。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除国家控制和限制发展的事项,需由相关部门审批外,其它事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由企业自主决定。
第十七条 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的引导
在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完成以后,应进一步重点做好大型商业设施和商业网点体系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尤其是市级商业中心和区级商业中心地段宜尽快予以控制和规划,以指导投资者、经营者按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商业体系的自身要求进行理性活动。
第十八条 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需求实际,不断加强国内新型商业业态的建设,推进商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
第十九条 积极推进高新技术应用,走科技兴商之路。
1、全面推进商业信息化基础建设,积极运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
2、推广单品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先进手段,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3、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第二十条 加强商业网点的法制化建设。
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管理规章体系的建设,提高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程度。按照国际通行惯例,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程序
遵义市商贸流通管理部门是遵义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计划、规划、土地、建管、房产、工商等是协同管理部门。管理依据是本规划。
第二十二条 制定明确的规划实施计划,按规划逐步建设城市三级商业网点体系。
2006年-2010年,大力推进市级商业中心的改造和区级商业中心的建设任务;结合城市改造加快农改超工作进程。
2011年-2015年,进一步完善城市三级商业中心体系,加快专业市场,物流中心建设。
2016年-2020年,进一步完善城市三级商业中心体系,加快专业市场,物流中心建设。
第二十三条 建立多途径的资金筹措渠道
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主要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予以筹措。
1、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社会、民间和外来资金。
2、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吸引资金,对于来我市投资商业网点建设,在旧城改造,增加就业方面作出贡献的应给予政策支持。
3、在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公益性商业网点的建设资金。
4、新建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应按规定及要求投入相应面积的商业网点建设资金。
第五章 市区商业网点发展指导
第二十四条 在市区乡镇的商业网点布局上,既要为本地居民和广大周边的农村人口服务,又要从各自的经济情况,用地情况等方面来合理布局。商业网点的形式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来发展,规模要恰当,选址要适合。不能影响城镇交通,可发展代表各自经济特点的小型农贸市场、牛马市场等,也可适当发展与市内相联的连锁店。
第二十五条 新蒲镇依托已经定点的遵义市大学城。适当发展与之配套和服务的商业网点以及餐饮项目。高坪镇依托蔬菜制品贸易园区的建设,适当与之配套服务的商业网点。板桥镇依托娄山关旅游区适当发展与之配套和服务的商业网点及餐饮设施,主要是藤制品加工和制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划由遵义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划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附录:
(一)、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遵义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
1.1、广域 Vast super
超广域是指该级商业吸引消费者的能力。服务对象以本区域以外的消费者为主,外来消费人口占80%以上。
1.2、超广域 Super region是指该级商业吸引消费者的能力。服务对象为区域内外的消费者,外来消费人口占60%以上。
1.3、市级商业中心(一级商业中心)municipal commercial
市级商业中心是指商业高度集聚,经营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范围为超广域的城市的商业中心区。其商业街长度一般在1200米以上,或商业集聚在25公顷区域范围内。
1.4、区域商业中心(二级商业中心)district commercial
区域商业中心是指商业高度集聚,商业服务行业比较完善,服务范围为广域的地区商业中心。其商业街长度一般在800米以上,或商业集聚在8公顷的区域范围内。
1.5、社区商业(三级商业中心)residential
社区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必需的商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居民的社区商业中心。
1.6、街坊商业 Street bloc commerce是指方便居民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为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的社区便民商业。
1.7、专业街 Special commenial
专业街是指同一系列的专业店,专卖店高度集聚,提供专门商品和专业服务的特色商业街,一般街长200米以上,专业店30家以上。
1.8、中心镇商业 Central town
中心镇商业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和村民日常消费所需的商业服务行业,以及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服务对象为本镇居民和附近村民的郊区中心镇的商业中心。
1.9、一般镇商业 town commerce 是指为方便本镇居民及附近村民购物和消费,以及提供一般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的便民便利商业。
(2)、功能定位 function defintion 是指该级商业设置经营服务的主要方向和满足消费所应发挥的作用。
2.1、客流量 Customer flow 是指该级商业区域内全年日平均经过的人流量。
2.2、服务人口service population 广域型以下的各级商业设置具备的以本区域居民为主要对象的服务能力。
2.3、基本商业面积basic commercial area 是指该商业需要设置的各类商业设施的总建筑面积。
2.4、基本设置业态与业种basic commercial formats 是指该级商业必须配置的各类商业业态与业种。
2.5、配套行业supplementary basiness 是指保证该级商业正常经营,发挥基本服务功能的配套辅助行业。
2.6、生活服务 service industries 是指为市民日常生活提供必要服务的各类行业,包括洗染、淋浴、理发、照相彩扩、票务、维修、住房中介等。
(3)、遵义市地方商业零售业态规范
3.1、零售业 retail business 以向最终消费者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为主的行业。
3.2、零售业态 retail format 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和目标顾客而形成的不同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的表现形式。
3.3、商圈 trading area 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辐射的有效空间、领域。
3.4、超市 superruaket 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生鲜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为主,满足顾客日常必需品需求的零售业态。
3.5、便利店 convenience store 以自选销售为主。销售小容量应急性的食品,日常生活用品和提供商品性服务,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3.6、大型综合超市 general merchandise store 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将超市和折扣商店经营优势合为一体的,满足一次性购全的零售业态。
3.7、仓储商店 warehouse store 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实行储销一体,低价销售和提供有限服务为特征的零售业态。
3.8、专业店 speciality store 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并且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提供适当售后服务的零售业态。
3.9、大型专业店 category killer 采取自选销售和开架面售相结合方式,以销售某一大类或几个大类商品和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满足一次性购全的零售业态。
3.10、专卖店 exclusive shop 专门经营或授权经营制造商品牌和中间商品牌的零售业态。
3.11、百货店 departmnt store 在一个大型商场内根据不同商品部门设销售区,以销售服装、衣料、化妆品、礼品、家庭用品为主,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对商品多样化选择的零售业态。
3.12、购物中心 shoping center shopping mall 在一个大型建筑体(群)内,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拥有、管理运营的各类零售业态,服务设施的集合体。
3.13、商业中心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娱乐、休闲为一体的,能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社区服务的载体,是一种“准购物中心”其营业面积一般在8000平方米以上。
3.14、自动售货机 vending machine 以自动售货机为载体,销售饮料、小食品、香烟、电话卡、药品、旅游纪念品、玩具、报纸、杂志、车票、邮票等,由顾客进行自助购物的零售业态。
(4)、遵义市地方商业专业、批发市场
4.1、专业、批发市场指一种或若干种商品经营者和商品购买者入内,集中、公开、独立地进行交易的固定场所。专业批发市场可分为工业消费品市场和农副产品市场,其中工业消费品市场又分工业消费品综合市场和工业消费品专业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又分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4.2、配送中心配送属物流范畴,是物流过程中“配货”(集货、加工、分检、配化等)与“送货”(输送)两项作业的有机结合,是指按用户的订货要求,在物流据点进行分获配货工作并将配好的货物送交收货人。配送中心则是从事配送业务的物流作业场所,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主要为特定的用户服务,配送功能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辐射范围小、多品种小批量及以配送为主,储存为辅。
(二)、主要执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3、《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
4、《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180-936:《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国家标准GB/T50280-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
(三)、条例标准用词说明
(1)、执行本条例时,对要求严格程序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使用时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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